短评

没想到会在古希腊主题下再次遇见列维-斯特劳斯(其实是神话主题),篇幅极短,由他的几次演讲整理而成,但干货很多,很多段恨不得全文摘录。虽然不觉得完全读懂了,也不认为都是对的,却打开了很多新鲜的思路。

▶️ 主要的收获和思考:

  1. 神话不是荒诞故事的堆积,而是人在无秩序中寻找秩序的方式。类似的神话在全世界各处发现(当然也可能是迁徙导致的),说明人类心智中存有着一种对于秩序的基本追求——即“意义”。
  2. 对功能论人类学的批判:即不存在仅被生存欲望驱动的社会或所谓“原始的”思维,要看到它们同样有思辨性。它们逊于科学的部分在于其目的是要以尽可能简便的手段来实现对整个宇宙总括性的理解(神话是其手段之一,其实宗教也是),科学的拆分与分步建立理解要复杂得多。对整全性的追求连接了神话和科学,神话只是用具体事物提前处理了某些逻辑问题。
  3. 兔唇是双胞胎的原初形态作为神话中的解释。
  4. 神话和音乐之间相似与延续的关系(这个也太牛了吧!)。相似是说两者均不能从“连续序列”的角度去理解,必须将其视为一个整体才能抽绎出意义;延续是说17世纪以来,神话思维退隐,小说出现(小说与神话的区别即小说是连续的序列),而神话这种整体来表达意义的功能则交棒给了音乐(西方古典乐),两者的产生都来自语言,但走向了不同方向。

笔记

第1章 神话与科学的邂逅

这就是我的第一个取向——尝试去发现隐藏在表面上的无秩序背后的一种秩序。然而,同样也是机缘巧合而绝无任何预设目的,当我着手研究亲属体系与婚姻规则之后,我注意力的焦点便转移到了神话学,但是我的问题丝毫没有改变。神话故事是(或说看起来像是)任意杜撰的、无意义的、荒诞不经的,照理说,发生在某个地方的一个“幻想的”心智创作,应当是独一无二的,你应该不会在完全不同的地方发现一模一样的创作,然而,实际上它们却似乎在世界各地一再出现。因此,我不过就是意图尝试去廓清“在这种显然的无秩序的背后,究竟是否存在着某种秩序?

我认为“没有秩序的意义”是绝对无法想象的。在语义学里有件很诡异的事情,那就是:“意义”(meaning)这个字很可能是整套语言里面,意义最难以寻获的一个词。“意思是”(to mean)究竟是什么意思?我觉得我们可以给的唯一答案,似乎是:“意思是”代表一种能把任何资料翻译成另外一种语言的能力。所谓翻译成另外一种语言,我并不是指法文或德文而言,而是在不同层次上用别的文字重新说出来

现在,回过头来讲,如果没有规则的话,翻译会变成什么模样呢?它将会变得绝对无法理解,因为你不能用其他的字来取代任何一个字,也不能用其他的句子来取代任何一个句子,所以你必须要有翻译的规则。讲“规则”和讲“意义”,说的其实是同一回事;而且,如果我们考察一下人类所有的、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有留下记录的知识活动,就会发现其共通点,总是离不开引介某种形式的秩序。假若这个事实表明了人类心智之中存有着一种对于秩序的基本需求,而且,既然人类心智毕竟是宇宙的一个部分,那么,这种需求的存在,就可能是因为这个宇宙之中存在着某种秩序,而且这个宇宙并不是一团混沌。

第2章 “原始的”思维与“文明的”心智

诺夫斯基的感觉是:他所研究的民族的思维,以及总的来说,一切被当成人类学研究对象的没有文字的民族的思维,过去——或者说现在——完全是受生活的基本需求所决定的。准此以观,如果你认识到某一个民族,不管他们是哪一个民族,是被寻找口粮、满足性冲动等赤裸裸的生活所需所决定的,那么你就可以解释他们的社会制度、信仰、神话等等。这种在人类学界广为流传的观念,一般名之曰功能论

另一种看法并不那么强烈地认为他们所拥有的是一种较次等的思维,而是一种根本上完全相左的思维形式,列维-布留尔(Levy-Bruhl)的作品就体现了这种看法。他认为,“原始的”思维(我一向把“原始的”[primitive]这个词加上引号)与现代的思维之间的根本歧异,在于前者完全受情绪与神秘的表象所支配。一方是马林诺夫斯基所抱持的一种现实功利的概念,另一方则主张一种情绪性的或情感性的概念;

而我所强调的是没有文字的民族的思维,事实上一方面是——或者说在许多场合中可能是——无关乎利害的(这是我与马林诺夫斯基的不同之处),另一方面,也是思辨性的(这点上我又与列维-布留尔的意见相左)。

举例来说,在《图腾制度》(Totemism)及《野性的思维》(The Savage Mind)两书中,我想要揭示的是:我们通常认为是完全臣服于免于饥饿的需求、仅能求得在非常恶劣的物质条件下苟延残喘的这些民族,其实完全有能力进行与利害无涉的思考;也就是说,他们的确为一种了解他们所身处的世界、这个世界的本质以及他们的社会的需求或欲望所鼓动。另一方面,为了达成上述目的,他们会以思辨的方法来推进,完全无异于一个哲学家,甚至在相当程度上近似于一个科学家所能够做而且会做的。这就是我的基本假说。

绝不表示它就等同于科学的思维。当然,一方面它终究与科学的思维不同,另一方面它终究逊于科学的思维。它的不同,在于它的目的是要以尽可能简便的手段来达致对整个宇宙的总括性的理解——不只是总括性的(general),更是一种整全的(total)理解。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必然意味着“如果你不了解一切,就不能解释任何东西”的思维方式,这与科学的思维是彻底相抵触的。科学是一步一步前进的,先尝试对极其有限的现象提出解释,再扩展到其他种类的现象等等,正如笛卡尔的名言:科学思维的鹄的,在于依照解决某个难题之必要,将整个难题切割成许多可能——解决的小部分。

所以,野蛮的心智的这种“一举而穷宇宙万理”的野心,迥然不同于科学思维的程序。两者之间的最大差别,当然是在于这种野心没能成功。运用科学的思维,使我们能够成功地驾驭自然——这个事实已经足够明确,毋需赘言,而神话却无法给人更多物质性的力量以克服环境。不过,极其重要的一点是:神话给人一种“他有可能了解宇宙万物”以及“他的确了解宇宙万物”的幻觉。当然,这只是一种幻觉。

一个文化若要能活出真正的自我并创生出一些东西,这个文化和它的成员必须坚信自身的原创性,甚至在一定的程度上,相信自己优于其他的人类;只有在低度交流(under-communication)的条件下,它才能创造出一点东西。我们现在正受着一种可预见的情势的威胁:我们变得只是一群消费者,能够消费全世界任何地点、任何一个文化所生产出来的任何东西,而失去了一切的原创性。

一个文明愈趋向同质化,其自身内部的差异就变得愈清晰;在一个层面上所得的,旋即便在另一个层面上失去。

尽管从经验的观点来看,“一条鲑鱼能够对抗风”显然是错误的、不可能的;但从逻辑的观点来看,我们却能够理解:为何从经验之中移借过来的意象可以这样运用。这就是神话思维的原创性,它实际上扮演了概念性思维的角色。一种动物如果具有我名之曰“二元切转器”(binary operator)的特性,从逻辑的观点来看,就可以跟一个二元性的问题有所关联。

因此,从逻辑的观点来看,在鲑鱼这样的动物与这个神话所意图解决的问题之间,有着某种亲近性。从科学的观点来看,这个故事不是真的,但是,直到控制学与电脑已经在科学的世界里存在,并给予我们一种对于二元切转操作(binary operation)的理解之后,我们方能了解这则神话的寓意,然而,神话的思维却早已借由具体的事物,以极为不同的方式运用了这个意念。所以,在神话学与科学之间并没有真正的决裂,只不过科学思维目前的进展状态,给了我们理解这则神话之寓意的能力,在我们熟悉二元切转操作的观念以前,对于这则神话,我们只能应之以一片茫然。

我所想说的是:科学的解释之伟大与优越,不仅体现在科学在实践上与知识上的成就,还在于我们将会得到愈来愈多见证的这项事实:科学正在变得不仅能解释它自身的有效性,还能解释存在于神话思维中,具有一定程度的真确性的事物。

重点在于:我们对于质的层面,正产生日益浓厚的兴趣,而在17到18世纪期间纯粹只有量的视野的科学,也已经开始将真实(reality)的质的层面整合进来,这无疑将帮助我们理解许多表现于神话思维中,而在过去常被我们斥为荒谬无稽的东西。同时,这个趋势将引导我们去相信:在生命与思维之间,其实并不像17世纪哲学的二元论所认为的那样,理所当然存在着一条绝对无法跨越的鸿沟。如果我们被引致这样的信念:“在我们心智中所发生的事,与基本的生命现象本身,并无实质性的或根本性的不同”,如果我们再进一步被引致“在其他所有生物(不只是动物,还包括植物)与人类之间,并没有不能克服的鸿沟”这样的体会的话,我们也许就会参悟到远超过我们所能臆想得到的更丰富的智慧。

第3章 兔唇与双胞胎

“兔唇被认为是一种双胞胎的原初形态”这项事实,可以协助我们解决一个相当根本的问题,这个问题对于专门研究加拿大的人类学家尤为重要:欧吉布瓦印第安人(Ojibwa Indians)和其他属于奥贡克语系(Algonkian-speaking family)的群体,为什么选择野兔作为他们所信奉的最高神祇?

倘若我之前的诠释正确的话,那么这样讲似乎要可信得多:一、在整个啮齿类动物的家族中,野兔是体型比较大、比较引人注目,也比较重要的,所以它可以被举为啮齿类动物的代表;二、所有的啮齿类动物都表现出一种使它们被当成双胞胎原初形态的肢体特征,因为它们的身体都有部分是裂开的。

真正重点是:在所有的美洲神话中,甚至可以说在全世界的神话中,我们都可以见到神祇和超自然的人物,扮演着上界的权力与下界的人类之间的中介角色。他们可以用诸多不同的方式出现:例如像一位弥赛亚(救世主)之类的角色,或是天界的双胞胎。此外,我们可以看到:在奥贡克的神话中,野兔的地位正好处于弥赛亚——一位独一无二的中介者——与天界的双胞胎之间。他不是双胞胎,但他是始初形态的双胞胎。他还是一个完整的个体,但他有兔唇,他处于变成双胞胎过程的半途。

第4章 当神话变成了历史

我们发现的是:我们所习于塑造的所谓“神话”与“历史”之间的简单对立,绝非一种泾渭分明的状态,两者之间其实还存在着一个中介的层次。神话是静态的,我们可以发现同样的神话元素一而再、再而三地混合,但它们都还是在一个闭锁的系统里面。这么说吧:它与历史构成了互异的对比,因为历史理所当然地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

我绝非不相信:在我们自己的社会中,历史已经取代了神话,并发挥着同样的功能。对于没有文字、没有史料的社会而言,神话的目的在于使未来尽可能地保持与过去和现在相同的样态(当然,百分之百的相同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于我们而言,未来与现在必定是不同的,而且变化的幅度日益扩大(当然,某些方面的不同要视我们的政治偏好而定)。尽管如此,如果我们在研究历史时,将它构想为神话的一种延续而绝非与神话完全分离的历史,那么,在我们心智之中萦回不去的“神话”与“历史”之间的鸿沟,还是有可能被冲破的。

第5章 神话与音乐

我在《生食和熟食》(The Raw and the Cooked)一书的开头以及《裸人》(L’Homme nu)一书的结尾所畅论的神话与音乐的关系,或许是招致最多误解的题目,特别是在英语世界,其实在法国亦然,因为这个关系被认为是相当牵强的。相反地,我的感觉却是:这两者不是只有一种关系,而是有两种不同的关系,一个是相似性,另一个是延续性;更有甚者,这二者事实上是同样的东西

就相似性的方面而论,我主要的论点是:正如一份乐谱一样,要将一则神话当成一个连续性的序列(continuous sequence)来理解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应该明白,如果我们尝试像读一本小说或一篇报纸上的文章一样地去读一则神话,也就是一行接一行、从左到右地读,我们一定读不懂这则神话。因为我们必须将它当成一个整体来把握,并且发现这则神话的基本意含,并不是透过事件的序列来传达的,而是透过一堆事件来传达的,即便这些事件在整个故事中出现于不同的时刻。因此,我们读神话,必须或多或少像我们读一份交响曲的总谱一样,不能一列一列地读,而必须掌握一整页,并且了解到:这页开头第一列的内容,唯有将它视作下面的第二列、第三列等等的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时,它才具有意义。这也就是说,我们不只是要从左向右读,同时还得垂直地从头到尾读。我们必须了解每一页是一个整体,同时,唯有将神话当成一列列写成的一份交响曲总谱,我们才能将它当成一个整体来了解,才能从这则神话中抽绎出意义。

为什么会这样?又怎么会这样呢?我感觉第二个方面,也就是神话与音乐之间的延续性给了我们重要的线索。事实上,大约在文艺复兴与17世纪,神话思维退隐到西方思想的幕后(我认为不能说是毁灭或消失),开始出现了第一本小说,而不再是依据神话的模式所编写的故事。就在同一个时期,我们见到了17世纪,以及更重要的18、19世纪所独具的伟大的音乐形式的出现。音乐彻底地改变它的传统形貌,就好像是专为了要取代神话思维几乎在同一时期所让出的功能——知识上以及情感上的功能。既然我在这里谈音乐,我当然应该界定这个名词。取代了神话学传统功能的,并不是随便任何一种音乐,而是借由17世纪初的弗雷斯科巴尔迪(Frescobaldi)、18世纪初的巴赫而出现于西方文明的音乐,这种音乐于18到19世纪,借着莫扎特、贝多芬与瓦格纳之手而彻底发扬光大。

分析神话和理解音乐的方法是十分相似的。当我们听音乐的时候,我们所听的,终究是一种从一个开头走到一个结尾的东西,以及一种在时间中展开的东西。听听一首交响曲:一首交响曲有开头、中间和结尾,尽管如此,倘若我不能时时刻刻将刚才与当下所听到的乐音汇集起来,并维持着对于这首音乐之整体的意识,我仍究丝毫不能了解交响曲,也不能从中得到任何音乐的喜悦。

许多群神话的建构形态,也可以被揭示为近似于一阕奏鸣曲、一首交响曲、一首轮旋曲、一首触技曲,或任何一种想象得到的音乐形式——这些形式其实都不是真由音乐所发明的,而是它在潜意识中从神话的结构中移借过来的。

音乐与语言之间的对比,是一个极难处理的东西,因为在一定程度上两者对比起来极为相近,同时却又存在着极大的差异。

如果你想到语言的下一步或下一个层次,你将会发现:音素组合起来造成了语字(words);而语字组合起来则构成了语句(sentences)。但在音乐里头没有语字:音乐的基本材料是音符,把音符组合起来,随即就是一个“语句”,一个旋律性的词组。因此,在语言之中有三个非常确定的层次——音素合成了语字,语字合成了语句;但在音乐里,虽然从逻辑的观点来看,音符确实多少类近于音素,但却少掉了语字的层次而直接跳到了语句。

接着再拿神话同时与音乐和语言相比较,会发现这样的差异:在神话中没有音素;最底层的元素是语字。因此,若我们拿语言来作为范本,则这个范本是由以下部分所构成的:第一,音素;第二,语字;第三,语句。在音乐中有类同于音素的成分以及语句的成分,但没有类同于语字的东西存在。在神话中,有等同于语字及语句的成分,但没有类同于音素的成分。所以,在这两方面都各少了一个层次。

倘若我们想要了解语言、神话与音乐之间的关系,我们只能这么做:将语言当成一个转折点,然后可以显示为:一边是音乐,另一边是神话,两者都导源于语言,但分别朝向不同的方向生长,音乐强调已根植于语言之中的声音这个面向,而神话则强调感觉的面向、意义的面向,这也是植基于语言之中的。

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昭示我们:语言是由不可析离的元素所合成的——一方面是声音,另一方面是意义。此外,吾友罗曼·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刚刚出版了一本小书,名为《声音与意念》(Le Son et le Sens),亦即是语言之不可分割的两面:有声音,声音有一种意义,而且,若没有一个声音去表达它,便不可能有意义存在。在音乐,是由声音的元素凌驾一切,而在神话,则由意义的元素独领风骚。

音乐与神话是(若允许我这么说的话)由语言所孕育出的同胞姊妹,后来被拆散而分别走上了不同的方向,就好像在神话故事中,一个角色走向了北方,另一个则走向了南方,两人再也不曾相见。自从我发现这一事实之后,我就想,就算我这辈子没本事用声音来谱曲,也许我还可以用意义来谱曲。

我尝试描绘的那种类同性(之前已经讲过了,但我乐意再强调一遍),就我所知,仅能适用于近几个世纪所发展出来的西方音乐。但是,如今我们正目睹着某些现象,从逻辑的观点来看,这些现象跟小说逐渐取代神话而成为主流文体这一历程颇为相似。我们正在目睹小说的消失。18世纪时所发生的“音乐袭夺神话的结构与功能”的情节,极有可能正在重演,这一次,随着小说逐步退出文学的舞台,所谓序列音乐(serial music)已经取代了小说而成为当今的文艺作品形式。